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少先队入队工作,保证适龄儿童充分接受队前教育,切实增强新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根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坚持“全童入队”组织发展原则,按照教育充分、程序规范、执行细化的总要求开展少先队入队工作。依据入队标准进行科学评价,达标一批、吸收一批。
第二章 新队员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三条 凡是6周岁到14周岁的少年儿童,愿意参加中国少年先锋队,愿意遵守《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就可以向所在学校少先队组织提出入队申请。
第四条 学校少先队组织要高度重视队前教育,加强领导,以政治启蒙、价值观塑造、组织意识培育为重点,根据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有计划地进行。要从一年级入学开始重点持续开展队前教育,为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展入队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第五条 学校少先队组织要以“少先队应该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应该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新时代少先队员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树立远大理想,培养优良品德,勤奋学习知识,锻炼强健体魄,培养劳动精神,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努力成长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总目标,在“六知、六会、一做”的入队基本标准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公正、公平、公开的学校入队工作细则。入队工作细则要围绕政治启蒙、价值观塑造、组织意识培育等方面设定具体指标,针对教育过程和成果进行量化评价。入队工作细则须征求家长意见,并进行公示,经学校少工委审议通过后实施。有条件的学校可制作入队手册。
第六条 在适龄儿童完成规定时间和内容的组织教育后,通过自评、互评、他评进行量化评价,将达到学校入队评价指标的少年儿童名单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新队员名单,上报学校少工委审核批准。批准入队后,根据学校实际,分批次或集中统一举行入队仪式,填写《队员登记表》,由大队组织进行队籍档案管理。
第七条 首批入队队员一般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30%,入队后参加大队、中队、小队的组织生活。暂未入队的少年儿童,要根据学校入队评价指标,继续接受队前教育,同时也可以参加本年级少先队活动(选举、评优活动除外)。
第三章 入队基本程序
第八条 开展入队工作基本流程
学校少工委审议通过学校入队工作细则,根据细则,对拟担任中队辅导员的人选进行岗前培训,向学生家长做好学校入队工作说明。入队工作基本程序如下:
1. 开展队前教育;
2. 适龄儿童向所在学校少先队组织正式提交《入队申请书》;
3. 开展过程性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公示确定达到入队要求的儿童名单;
4. 学校少工委审核批准新队员名单;
5. 新队员填写《队员登记表》,少先队大队组织进行队籍档案管理;
6. 分批次举行或集中统一举行入队仪式,仪式要庄重、规范、形式丰富,鼓励家长参加;
7. 成立中队、小队,民主选举中队委员会和正副小队长;
8. 对暂未入队的少年儿童继续根据学校入队评价指标开展队前教育,按照标准和流程分批次吸收入队,在二年级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全童入队。
第九条 入队仪式基本程序
队员入队要举行入队仪式,一般由共青团组织代表或少先队大、中队长主持。基本程序如下:
1. 全体立正,仪式开始;
2. 出旗(奏出旗曲,全体队员敬礼);
3. 唱队歌;
4. 大队委员会宣读组建一年级少先队组织的决定;
5. 大队委员会宣布新队员名单;
6. 为新队员授红领巾;
7. 新队员宣誓(由大队辅导员或大队长领誓);
8. 为新建中队授中队旗;
9. 为新建中队聘请中队辅导员;
10. 党组织、团组织代表或大队辅导员讲话;
11. 呼号;
12. 退旗(奏退旗曲,全体队员敬礼);
13. 仪式结束。
第四章 工作保障
第十条 新队员和新聘任的少先队辅导员,首次佩戴的红领巾、队徽、队委队长标志等由学校统一采购配发,所需经费从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
第十一条 《入队申请书》、《队员登记表》由省级少工委监制、学校少工委印制。
第十二条 新中队辅导员上岗前须经学校党组织考察,由学校少工委聘任。应以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水平为主要目标,开展中队辅导员任职前培训。
第十三条 中小学党组织要把入队工作作为少年儿童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规程由全国少工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程发布后,各省级少工委要按照本规程结合本省(区、市)实际开展试点,2020年9月全面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