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进一步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水平,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青少年成长的良好氛围,2月27日,共青团宁陕县委组织青年志愿者到江口镇新庄社区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知识宣传活动。
“您知道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的吗?”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 16 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活动中,志愿者们通过知识问答、案例介绍等方式向群众深入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成长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用深入浅出的语言讲解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向居民阐释了法律知识以及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家长对青少年自护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认识。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纪念品100余件,接受群众咨询100余次。
下一步,共青团宁陕县委将进一步加大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宣传,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助力全县平安建设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