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尊重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2)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进行。
(3)各宗教一律平等。
(4)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
(5)国家保护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
(6)中国各种宗教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实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自治、自养、自传的原则。
(7)无神论者和有神论者要相互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