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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政策宣传 | 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原则

2022-02-20 10:57 作者: 来源: 字体大小:【

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应严格做到“两个不得”和“五个严禁”:

“两个不得”,即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五个严禁”,即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思想、发展教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严禁师生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严禁师生在校内外参加或组织参加宗教活动;严禁穿戴宗教服饰、佩戴宗教标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