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至19日,受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委托,团省委副书记贾琳和省人大内司委办公室副主任刘惠芬带调研组一行,赴安康市汉滨区和平利县检查“两法两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并就《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行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安康市救助站、高新中学、汉滨区五里镇刘营小学“海星之家”、汉滨区少年法庭、平利县城关二小、县社区矫正中心、广佛镇留守儿童服务中心、药妇沟社区工厂等八家单位,进行了深入的检查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安康市未保委和“预青”专项组对贯彻落实“两法两办法”的情况汇报,并就“预防校园暴力”召开专题座谈会,与教师、家长代表以及市党政机关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全面了解有关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专题座谈会,调研组对安康市近年来在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同时,调研组要求要认清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严峻形势,认清基层预防工作力量相对薄弱,工作体系还待完善等现实问题,抓好基层基础,做好重点青少年精准帮扶,提升未保和预防工作实效,并表示将安康市好的做法和座谈会上代表们所提的意见建议带回去,认真梳理、仔细研究,使《实施办法》的修订更加接地气,更具执行力,更适应新形势,真正为我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此次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是基于省人大代表、团省委书记段小龙在今年我省“两会”上提出修订《实施办法》的议案,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列入2017年度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