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希望的心灯 让断翼的天使重回蓝天
——石泉县人民法院青少年维权工作纪实
每一个孩子都是一个小天使,而那些失足青少年就像是一群断翼的天使,在别人眼里,这些小天使堕落了,不能展翅飞翔了,而帮助这些小天使们修好翅膀,重返蓝天,即是人民法院的责任,也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要使命。多年来,石泉县人民法院秉承“尊重、关爱、保护”的宗旨,以全面维护青少年权益为重点,更新理念、夯实维权根基、创新机制,全力推进青少年审判事业发展。
措施一:加强硬件建设,设立青少年法庭;圆形的审判台、庄严的国徽、温暖人心的格言、生机盎然的盆栽……这间充满温情的审判庭就是石泉县人民法院今年刚刚建成的青少年法庭,今后该院所审理的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将和父母、检察官、法官围坐一桌,开始与以前完全不同的庭审方式。这种审判方式有利于减轻未成年被告人恐惧与抵触心理,缓解其在审判时的紧张情绪,体现审判工作的人性化。同时,这种“零距离”接触有利于法官与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感情沟通和交流,使心理欠成熟的未成年被告人能全面地反映真实案情并充分发表辩解意见,亦有利于控、辩、审三方形成合力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帮教,更好地贯彻对未成年被告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措施二:健全审判机制,夯实维权根基;多年来,石泉县法院始终将有效地预防和遏制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发生,作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一项重要职责,为此,为做好这项工作,该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陈光辉任组长的青少年维权领导小组,为做好这项工作,针对青少年犯罪的特点,该院专门抽调实践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法官,成立“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合议庭”,专门负责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审理。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实行全院联动,从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全面维权、全程维权、全员维权,在案件审理上,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司法理念,将庭前社会调查、庭中教育分析、庭后帮教关爱相结合。开庭前严格执行上级法院规定的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社会调查制度,通过调查找准司法教育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切入点,为准确量刑、庭审教育及延伸帮教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庭审中,以庭审教育为中心,扎实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帮助少年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宣判后再次对少年犯进行道德教育,帮助其提高认识,悔过自新,树立重返社会的信心。该院曾办理的冉某、郭某、严某等五人盗窃一案,有三人是刚满十六、七岁的未成年人,该院经过考查,通过和孩子家长、学校教师和亲友深入进行交谈,了解到他们表现一直较好,只是由于受社会不良因素影响而盗窃公私财物。该院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参与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了现场帮教,并落实监管帮教措施,随后根据三人的平时表现,结合案件实际,均予以了从轻处罚,并宣告缓行。
措施三:以主题实践活动为切入点,加强宣传教育;该院结合“五进”、“法官大讲堂”、“三问三解”等主题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对口服务,创建了社会、学校、家庭、社区青少年犯罪预防网络,通过派遣资深法官去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等形式,到社区、进学校以实际案例影响、调整在校学生的心理,切实提高了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同时,该院还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中,摘录与青少年学习、生活密切的法律条文,通过展板、张贴图片配合学校建立了法制宣传栏,深化了宣传效果。通过这些方式,加强对未成年的法制教育,有效的预防了青少年犯罪。
措施四:加强调查分析,完善帮教制度;该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建立了档案,经常组织人员开展统计分析,通过各方面数据的对比、分析、汇总,从未成年人犯罪主体构成、所犯罪刑种类、犯罪动机、诱因等方面进行动态剖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加强联防,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该院还对审理过的未成年人建立了考察、帮教计划,签订帮教协议,定期回访帮教。对于判刑回归社会的,及时做好接茬帮教工作,同时和社区等一起进行回访考察,了解改造成长情况,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心。对正在服刑的少年犯,少年庭法官每年一次到服刑场所回访帮教,给他们带去学习用品和精神关怀,促使服刑的少年犯安心改造,重塑人生。力争所判决的青少年,不重新犯罪。
措施五:强化心理疏导,以教育感化为主线;在办理青少年案件中,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严之以法的办案原则,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一般不对其使用械具,和风细雨,不歧视侮辱,不讽刺挖苦,态度和蔼,语气亲切。同时通知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到场,给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宽松的心理环境。找准最能触动青少年犯罪心灵的感化点,了解其犯罪根源,宣讲法律,并结合案件情况,对未能尽到监护责任的家长进行批评教育,使未成年人从心理上认罪服法。该院还采用了同法定代理人的谈心的方式,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个性特点、社会活动等情况,对涉罪青少年实施教育做到有的放矢,收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措施六:创新维权举措,努力探索青少年维权工作新思路;一是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通过心理咨询的技术与方法,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回顾自己的成长历程、反思和认清自己卷入事件的心理过程,针对不同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状况,设计不同的心理矫治方案,因人施教,有效提高了教育感化工作的成效。二是开展全方位社会调查,提高社会调查的质效,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把对被告人的社会调查工作前延到侦查环节,在侦查、起诉环节被取保的,要进行充分的社会调查,防止取保不当,影响裁判效果。三是整章建制,制定少年庭的长远发展规划,少年庭借鉴先进法院的经验,结合当前形势建立和完善了“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制度”、“社会调查员制度”、“回访帮教工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做到了长远与当前相结合,创新与创优相结合。
寄语:如何帮助失足青少年重返社会,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索的社会问题,单靠法院一个部门,帮扶力度非常有限,在此,我们呼吁社会多一些关心给这些孩子们,帮助他们早日重返蓝天,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上也能演绎出自己精彩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