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法制精神,推进依法治县进程,12月4日,石泉县团委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在县城樱花广场开展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在宣传活动现场,团干部及志愿者们向过往行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以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等宣传资料,为群众解答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有关法律问题,使《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把青少年维权工程进一步引向深入,为共建共享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