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团组织对少先队的领导,切实履行“全团带队”职责,团白河县委坚持做到思想带队、组织带队、工作带队和队伍带队,以“四带”促进少先队工作的发展。
坚持思想建设带队,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党的教育方针、思想带领少先队,同时,团的各级委员对少先队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定期向同级党委汇报少先队的工作。
坚持组织建设带队,巩固少先队工作的基础,坚持做到在团组织中建立健全少先队工作机构,保证必要编制,选派优秀干部从事少先队工作,适当保留经验丰富的职业化干部。
坚持工作发展带队,促进少先队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要根据党对少年儿童工作的指示精神,从少先队的特点和少年儿童成长、发展规律出发,明确领导责任,把少先队工作纳入共青团工作的整体布局,全面指导少先队开展工作。
坚持队伍建设带队,提升少先队工作者素质。建立健全选拔、配备相关制度和措施,切实组织开展好各级辅导员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积极协调落实有关表彰奖励、管理考核、绩效考核等政策规定,激励辅导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