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团委、市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学校团队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动安康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健康开展,促使青年文明号集体更好地服务安康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全市“双创”工作大局。根据《安康市青年文明号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团市委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班、组、队),青年岗位(岗、台、车、船、站、所、店)和青年工程。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青年和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创业精神和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在全社会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为推动我市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进步作贡献。
二、评选条件
1、35岁以下青年占7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岁的青年集体或青年集体创建的岗位和工程。
2、该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3、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和牢固的质量、效益观念,取得突出成绩。
4、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本职工作岗位能手。
5、青年集体中团组织健全,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开展工作,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6、工作及成效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肯定,受到周围群众或服务对象赞誉,社会评价良好。
三、评选方式
市级青年文明号评选采取自下而上,按隶属关系逐级推荐申报考核的方式。团市委将成立2009年度青年文明号考核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已在全行业开展的,先由行业开展自查推荐,再由考核小组考核;未在全行业开展的,市直属的创建单位由考核小组在创建单位自荐的基础上进行考核,县(区)的创建单位由各县(区)团委初查推荐后,再由考核小组考核。在评选过程中,各行业主管部门与各县(区)团委要密切配合,严格把关,共同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经过自查、初审、推荐、考核后,安康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对上报的集体进行审定,提出拟命名为2009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名单,在市级新闻媒体或团市委网站上进行公示后,进行命名表彰。
四、申报名额
各县(区)团委、市直属各单位团组织申报数详见附表一。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开展青年文明号的评审,是推动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持续健康开展的重要手段。希望各级团组织提高认识、积极参与、严格把关、突出特色,把申报评审工作与加强青年文明号的日常管理相结合,认真按照评审的相关要求,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2、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各级团组织要根据《安康市青年文明号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按照申报评审的有关程序和标准,认真组织,严格标准,好中选优,使青年文明号真正体现先进性和示范性,保证申报评审工作的顺利推进。
3、深化创建,务求实效。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对青年文明号集体的指导,形成本系统、本单位创建活动特色,完善创建活动的工作机制,将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六、注意事项
按照《安康市青年文明号管理试行办法》,所有青年文明号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三年,截至目前,凡是在2006年以前授予的“青年文明号”称号一律作废,命名到期的集体,必须重新申请创建,并经验收认定合格后,重新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复核管理工作团市委委托各团县(区)委和市直团组织进行,有效期范围内的青年文明号单位名单详见安康共青团网站“群英荟萃”版块的“青年风采”栏目。
各申报单位需填写“青年文明号”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表二),并附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申报集体所在单位党、团组织以及各县(区)团委、市直属各单位团组织要注明意见并加盖公章,上报书面材料同时发送电子文档。申报材料请于2009年4月30日前报至团市委组宣部。
联系人:乌胜平 联系电话:3280578
电子信箱:ankanggqt@163.com
附件:1、创建单位名额分配表 附件一
2、安康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申报表 附件二
共青团安康市委
200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