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县(区)委,市直学校团队组织:
我市自开展爱心助学活动以来,在各级团队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通过“手拉手、献爱心”、“一助一”、缴纳特别团费、“爱心100”和社会捐款等形式,资助了大量的贫困中小学生和贫困大学生继续学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在资助过程中,我们发现仍然存在底子不清、信息不畅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资助工作,团市委决定开展待资助贫困学生调查摸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二年级的贫困学生。
二、资助金额
小学生每人每年300元,初中学生每人每年600元,高中学生每人每年800元。
三、资助条件
1、在校表现突出,品学兼优的学生;
2、家庭经济年人均纯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学生;
3、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孤儿、优抚户可以优先。
四、有关要求
1、各团县(区)委、市直各团队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在所辖区域内开展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今后有条件资助提供依据。
2、在摸底过程中,一定要将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摸排上报。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给予严肃处理。
3、各团县(区)委、市直学校团队组织要认真填写《安康市爱心助学待资助贫困学生登记表》,并于5月30日前将电子版登记表上报团市委。
联系人:乌胜平 联系电话:3280578
附表: 安康市爱心助学待资助贫困学生登记表
共青团安康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