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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开展“保护母亲河——2013年度青少年植树行动”的通知

2013-02-28 14:26 作者: 来源: 字体大小:【

共青团安康市委

安康市林业局

安康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安团联发〔2013〕3号

关于联合开展“保护母亲河——2013年度青少年植树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林业局、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今年是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颁布三十二周年,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三届三次会议精神,加快陕南山地森林化和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步伐,引导青少年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参与植树造林和生态保护,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团市委、市林业局、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联合开展“保护母亲河——2013年度青少年植树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2月-12月

    二、主要内容

(一)广泛发动青少年参与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围绕陕南山地森林化和汉江治理、林业园区建设、县区党政领导绿化抓点等大型生态工程项目,以安康中心城市和县区城镇周边、江河两岸、交通道路沿线为重点,在“3.12”植树节前夕,发动青少年广泛开展植树周、植树月活动,建设一大批各级各类青年林、少先队林,迅速在全市掀起植树造林绿化热潮,为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做贡献。

(二)大力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植树基地”建设活动。采取“项目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社会化监督”的方式,新建一批保护母亲河行动植树示范基地加强对基地林带的管护,落实包抓责任,实施挂牌管护,组织青少年适时科学开展补植,扩盘、除草、修枝、防虫和施肥、浇水,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加强对基地项目推介,创新项目运营方式,通过吸引更多公众参与建设。 

(三)创新资金募集方式。要通过冠名募捐、项目募捐、定点募捐、会员(客户)积分转捐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继续动员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会公众等社会各界力量捐资造林,以流域或地域为单位联合开展植绿护绿活动。

    (四)大力推进身边增绿活动。结合全市开展的各项双创活动,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城乡绿化,通过种植和认养树木(古树名木、景观树、林地或绿地)、开展房前屋后等“四旁”植树、参加乡村和城镇道路绿化、抚育树木和养护管理绿地等多种方式植绿、爱绿、护绿、兴绿。

(五)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以“人人行动,美好安康”为主题,利用植树节、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保护母亲河日等纪念节日,积极开展生态保护、生态修复、资源节约、合理消费等理念宣传,引导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注重运用手机短信、微博等新媒体和动漫、游戏、微电影、公益广告等文化艺术手段,推动工作开展。

(六)成立环保志愿者服务队。凝聚社会生态环保志愿者,成立市环保志愿者服务队,广泛开展主题宣讲活动、骨干培训、项目资助等活动,示范带动更多社会力量投身生态文明建设。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保护母亲河——2013年度青少年植树行动”是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新要求,是动员青少年与社会各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在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手段。各地团组织和绿化、林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设计有特色的活动,集中整合资源、设计项目,支持和牵动基层开展工作,动员青少年和社会公众普遍参与。

(二)健全机制。各级团组织和绿化、林业部门要探索建立常态化的合作机制和定期沟通机制,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团组织主要负责活动策划、人员组织、媒体宣传、社会化筹资与动员等;绿化、林业部门主要负责将青少年植树活动纳入当地绿化工作总体规划,加强技术指导,与团组织商定适宜青少年参与的身边增绿活动等。

(三)加强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实时性、交互性等优势,将植树造林和募集资金过程与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有机结合起来,积极面向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发布活动信息,普及生态知识,宣传生态文明理念,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注意及时总结、提炼和宣传好做法、好经验,大力挖掘和树立优秀典型,积极推荐参加“保护母亲河奖”评选。

各县区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至团市委办公室。

    团市委联系人:周强

    联系电话:3288702

    电子邮箱:ankanggqt@163.com

共青团安康市委 安康市林业局 安康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2月26日

共青团安康市委                           2013年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