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安康市委为了继续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安康市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2〕7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委2016年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概况
共青团安康市委为正处级建制,是团结、教育、带领、服务青少年、维护青少年利益的群众团体组织。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少先队总辅导员1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工勤人员2名。
二、部门主要职责
1、领导本市共青团整体工作;
2、负责本市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员工作委员会的常务性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市的青少年社会团体的工作;
3、负责全市共青团和少先队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
4、负责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市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年、团员、团干部、少先队员及少先队辅导员;
5、组织全市团员青年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6、负责维护全市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承担市委、市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7、参与组织宣传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工作。负责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负责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业发展等各项工作,为市委、市政府有关青少年工作的决策提供依据;
9、负责全市青年统一战线工作。并指导组织全市青少年外事和友好交流工作;
10、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办好团属企事业,搞好青少年事业发展的管理工作,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承担实施全市“希望工程”及“保护母亲河行动”的有关工作;
11、负责市直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团组织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团省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全市共青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团省委各项部署,以保持和增强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按照“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要求,推动共青团改革发展,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十三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和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作出积极贡献。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111.40万元,其中基本收入81.40万元,专项收入30.00万元;预算支出111.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9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无增减变化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五)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
(六)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1、共青团安康市委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4、共青团安康市委2016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5、共青团安康市委2016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
(六)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