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安康市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共青团安康市委为了继续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共青团安康市委2017年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负责指导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负责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和青少年事业发展等工作,提出相应对策,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二)负责全市共青团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培养、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团员青年。
(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承担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维护全市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参与青少年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承担市委、市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五)负责全市青年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全市青少年外事友好交流工作。
(六)负责指导组织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工作,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
(七)负责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和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青少年社团组织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全市共青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市第四次党代会、“两会”精神和团省委各项部署,以“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为统领,以构建“大宣传、大服务、大权益、大公益、大组织”五大工作体系为路径,突出从严治团,深化改革创新,奋力追赶超越,不断增强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加快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安康市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市委),是团结、教育、带领、服务青少年、维护青少年利益的人民团体组织,经费纳入市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按照市财政局统一规定,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1个,所有往来资金均存入国库集中支付往来资金集散户。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安康市委员会为正处级建制,下设办公室、组织宣传部2个科室,机关行政编制9名,工勤人员1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少先队总辅导员1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领导9县2区团委,市青联、市少工委、市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工作,承担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的日常工作。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团市委无独立办公楼,办公地点市委机关5楼,办公用房由市委办统一安排。机关资产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均在市财政局固定资产系统中登记录入并建立台账,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合计6.49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部门预算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对部门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入93.04万元,较上年减少19.73%,减少原因:人员减少。其中基本收入63.04万元,专项收入30.00万元;预算支出9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7万元。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7年度部门预算拨款支出93.04万元。基本支出63.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48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5.“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执行数0.24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21万元,“三公”经费变化原因:2017年欲召开第四届团代会。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行政运行(群众团体事物)支出47.78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团体事物)支出31.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9万元,住房公积金5.27万元。
7.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全年无大宗采购,未列政府采购预算。零星办公用品购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向市财政局申请、审核和批准后统一购买。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专项预算30.00万元。其中未成年保护工作经费10.00万元,少先队工作经费5.00万元,群团专项15.00万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共青团安康市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共青团安康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