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县(区)委,各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监管办事处,各县(区)信用联社:
2009年以来,各级团组织、劳动部门、银行监管和农村信用社等部门围绕服务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做了大量工作,通过培训农村青年就业技能、发放创业小额贷款等方式,扶持了大批农村青年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带动了农村青年劳动力就地转移,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鼓励和带动社会各界更加关心、支持农村青年就业创业,以不断缓解当前形势下就业创业的巨大压力,共青团安康市委、安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康银监分局、省联社安康办事处决定,评选表彰2009-2010年度支持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数量
本次评选包括支持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两部分。其中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30人。
二、评选条件
(一)服务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先进集体评选标准
1、评选对象是县及县级以下劳动部门、团组织、农信社以及其他积极服务农村青年就业创业的单位和组织。
2、实施或推动了青年就业创业系列工作,切实为农村青年就业创业提供了政策、资金、项目、信息、技术、见习岗位等方面的服务,成绩突出。
3、积极扶持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尤其是对初创业青年扶持力度较大。
(二)服务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评选对象是县及县级以下劳动部门、团组织、农信社和负责组织实施青年就业创业系列工作的骨干人员。
2、从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为农村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政策、信息、咨询、信贷、项目、培训等服务,帮助一批农村青年创业发展和就业见习,成效显著。
3、连续从事该项工作1年以上。
三、评选及表彰方式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推荐的方式进行,由各团县区委牵头,联合县区劳动部门、银监办和信用联社,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严格初审、择优统一上报。团市委将于4月底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相关要求
1、各县区相关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参评对象质量。上报材料一定要真实可靠,申报对象要群众公认,并按照事迹的优秀程度排出顺序。
2、材料要求。先进集体、个人须分别填报相应的申报表(见附件),并附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绩、2010年工作计划等),以上材料均一式3份。
附件:《2009-2010年度安康市支持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009-2010年度安康市支持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009-2010年度安康市支持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共青团安康市委 安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安康银监分局 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安康办事处